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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受以下权利:
安全: 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情: 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
自主: 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 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索赔: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尊严: 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 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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